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黎财采〔2025〕4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黎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08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3时20分 | 2025年6月10日13时20分 |
| 2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3时20分 | 2025年6月10日13时20分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3时20分 | 2025年6月10日13时20分 |
| 4 | 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姐商务要求第一项“基本条件” |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具有5年以上经营实体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行业的成功经验(具有残联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公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民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他社会养老服务组织,或是在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内包含残疾人服务类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 删除 |
| 5 |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二项“评分标准”第2点“评分表” | 内容太多详见澄清公告 | 内容太多详见澄清公告 |
| 6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3时20分 | 2025年6月10日13时20分 |
| 7 | 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一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行业资质(具有残联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公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民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他社会养老服务组织,或是在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内包含残疾人服务类的企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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