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昌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分别于2025年1月13日和2025年1月26日分别发布招标公告。两次均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在招标过程中,只有新昌县中医院一家响应,经专家审阅招标文件,未发现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且2017年至今,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均由新昌县中医院提供服务,先后在新昌县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了医务室,并设有业务用房,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服务成本增加。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规定,拟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新昌县中医院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昌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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