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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房源供后管理(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4 16:24:30 本文标签:上海市 长宁区 竞争性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房源供后管理(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41213155832-05181801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房源供后管理(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0525-000009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70000元国库资金:12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房源供后管理(巡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贯彻上海市房管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保障房供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45号)以及长宁区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本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房源的供后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保障房违规使用行为,切实维护各类保障房供后管理秩序,开展2025年长宁区保障房及征收房供后管理(巡查)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响应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楼6楼第三会议室,思创大厦)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楼6楼第三会议室,思创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采购编号:ZC20250007。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采购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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