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SHS[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 | 2,064,000.00元 | 97.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 | 食堂劳务 | 食堂劳务服务 | 1、主要为省总职工之家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内的早、午、晚餐的用餐服务以及接待用餐。2、承担食品、配料的加工,保证食品安全。3、节日期间(主要是春节、端午、中秋)按省总的要求提供自制的年糕、粽子、月饼等;夏季不定期提供防暑降温食品(绿豆汤、凉粉等)。4、遇到加班、节假日上班、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根据通知按时派食堂相关人员上班在岗服务。5、按规定做好食堂小卖部的代购工作及食材采购工作。 | 合同签订后5日内人员安排进场 | 年 | 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 2,064,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武剑 |
| 评审专家: | 吴旺民 、 刘美珠 、 李大守 、 陈柯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根据以下标准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0.8%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2.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1808010010016393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劳务服务:2.35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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