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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4 20:05:13 本文标签:特种设备 服务项目 重大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监督检验机构的法定性和区域唯一性。
1、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经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甲类B1级检验机构以及省市场监管局核准的乙类检验机构、无损检测(CG)、安全阀(FD1)、电梯(TC)检测机构,具有核准的涵盖6大类特种设备22项检验检测资质。
2、按照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资格认可并授权后,方可以开展授权项目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要求,原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发布了黔质技监特〔2012〕386号文,2013年发布了黔质技监特函〔2013〕85号文、2014年发布了黔质技监特函〔2014〕49号文,对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检验责任区域进行了唯一性划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是贵阳市地区唯一一家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
二、全国监督检验机构工作模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目前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采取属地管理模式,无跨行政区域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按特种设备检验属地管理要求,本项目仅有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能力。
三、监督检验工作的连续性。
根据监督检验工作数的延续性要求,为保证监督检验数据的及时传输和数据接口兼容性,以及数据的追溯性及保密性。只有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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