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5 13:47:00 本文标签:中小学校 责任保险 服务项目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206

交易编号:SJ-ZC-20250807-01-01/02/03

项目名称: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20万元,其中A包招标控制价为1332万元;B包招标控制价为555万元;C包招标控制价为33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A包

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9〕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拟采购三家保险公司,组成泰安市校方责任保险共保体,提供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

1332万元

B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B包

1

555万元

C

2025年泰安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C包

1

33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的能力;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