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利辛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张集乡潘小村道路建设(标段编号:BZLX2025CG04301)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01:13:16 本文标签:BZLXCG 公益事业 利辛县 

项目编号:

BZLX2025CG043号

项目名称:

利辛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张集乡潘小村道路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路307号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陆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整(¥6616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利辛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张集乡潘小村道路建设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巷道硬化、路肩土方回填,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闵秀梅

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91907723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34023829)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继侠、张影、武子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8863.88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07月15日

3.开标日期:2025年07月3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闵秀梅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08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阜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