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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崔路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0:35:08 本文标签:邢台市 石门镇 三个 

项目概况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崔路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H2025-033-2

项目名称: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崔路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预算金额:294428

最高限价(如有):294428

采购需求: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崔路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工程或水利专业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CA 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 注册。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33。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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