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横村九厅十天井提升一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天和2025漳招(003)号
项目名称:石横村九厅十天井提升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378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78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石横村九厅十天井提升一期工程 | 1.00 | 333788元(暂列金15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文件中其他与该条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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