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西省长治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4992025CCS00683
项目名称: 山西省长治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40000
最高限价(元): 10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山西省长治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0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4】171号)要求,开展长治市2024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更新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源、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六大类排放源的融合清单,并在融合清单基础上,补充、更新扬尘源、生活溶剂使用源和餐饮源等,形成完成的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包含14种污染物类别。通过融合清单的更新,为减污降碳政策制定和评估、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制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多方面工作提供支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服务及其他 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北路28号山东大厦4楼东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由中标(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转账或现金等形式)中标(成交)金额所计算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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