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前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C250106Y
项目名称: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前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水规划同意书编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2,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水规划同意书编制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74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完成
合同包2(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
合同包3(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水规划同意书编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2〕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2〕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水规划同意书编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泾阳县泾河木梳湾河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前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4.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号:sxlzczb@126.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局反映。
5.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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