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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天津港保税区重点道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25-07-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9:15:07 本文标签:道路交通 交通设施 工程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天津港保税区重点道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25-07-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重点道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5-07-19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重点道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187898万元

最高限价:146.18789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46.187898146.187898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日14:3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开标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7日到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获取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gyouzfcg@163.com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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