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司法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司法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司法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面积约1960平米,涉及到环湖西三路869号(申港北楼)三层部分办公室,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现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司法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面积约1960平米,涉及到环湖西三路869号(申港北楼)三层部分办公室,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现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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