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GC-采-2501-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兴义监狱罪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B包)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我单位于2025年02月20日收到贵州俊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的质疑函,根据质疑内容,我单位迅速组织核查小组,核查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5个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其中4个业绩在相关平台无法查证,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小组评判: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5个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其中4个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为此,取消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取消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后,有效投标供应商还有8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顺延贵州俊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贵州省兴义监狱罪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B包)的中标单位。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我单位于2025年02月20日收到贵州俊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的质疑函,根据质疑内容,我单位迅速组织核查小组,核查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5个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其中4个业绩在相关平台无法查证,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小组评判: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5个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其中4个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为此,取消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取消黔西南州尚品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后,有效投标供应商还有8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顺延贵州俊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贵州省兴义监狱罪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B包)的中标单位。 |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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