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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3-17 15:25:34 本文标签:学生公寓 福建 艺术 

一、项目编号:[350001]FJSH[DY]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州顺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九号东路6号检修车间第二层12,935,988.00元校外学生公寓租赁(总价):129359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校外学生公寓租赁):

服务类(福州顺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房屋租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基本要求:简装,墙面、地面使用防潮防滑材质,各项装修材料符合相关行业环保标准,供应商须承诺交付使用时能提供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水电、排水系统正常,照明设备正常,修缮改造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房屋的安全。成交人需保障租期内的房屋质量(如出现墙体渗水、管道问题、线路问题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时间:36个月(以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31日计算)。2025年9月15日前交付采购人使用。12,935,98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吕少卿 、 吴利军
评审专家:叶建良 、 黄亚灵 、 林萍 、 胡腾旭 、 周金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本项目按照以上收费标准的70%计取。(B) 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帐号:118060100 10001374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校外学生公寓租赁:5.378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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