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0626
项目编号:HF招字(2025)-006
项目名称:银川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2025年杨柳飞絮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2025年杨柳飞絮防治项目 | 杨柳飞絮防治药剂 | 其他生物制剂 | 1600 | 絮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00000 | |
| 银川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2025年杨柳飞絮防治项目 | 杨柳飞絮防治药剂 | 其他生物制剂 | 4000 | 飘绿絮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00000 | |
| 数量合计: | 5600 | 预算合计: | 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8)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7 11:20:33 至 2025-03-24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8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3-2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 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文件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