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升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管理体系升级、运营平台功能模块优化,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促进创新发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促进专利协同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关键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布局、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专利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该项目是基于2022年镇江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的提升,要求在原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上拓展新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因此需要延续先前的项目工作模式,在原有技术资料、平台数据基础上持续推进、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项目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此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镇财采〔2023〕2号)中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如下:1.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 专有技术或服务, 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2022年镇江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由镇江中智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目前已建成镇江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并累积了大量数据。此次提升项目是在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上拓展新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故需要延续先前的项目工作模式,在原有技术资料、平台数据基础上持续推进、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项目建设。2.项目使用的专利、 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 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一是数据方面,此次提升项目是在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上拓展新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现有运营平台存储了大量的高校院所专利运营数据、重点产业及重点企业专利导航数据等,如果更换供应商,需要进行数据迁移,可能导致部分数据丢失或损坏,且存在数据格式不兼容导致无法直接导入新系统,影响企业查询。二是价格方面,若重新开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涉及新平台的开发和数据迁移,预算金额至少需要额外增加10万元。因此若更换供应商,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项目的质量将会受到影响。3.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 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 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 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现有运营平台由镇江中智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开发,平台上的数据涉及镇江市汽车及零部件、农业机械产业等产业导航的大量数据,该数据均由中智公司收集并进行标引、去噪和清洗等整理工作,数据具有独占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镇江中智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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