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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3-18 05:59:27 本文标签:人民法院 服务项目 泾源县 

项目概况

泾源县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2025-(采)-003

项目名称:泾源县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1)供应商应首先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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