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06:39:55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深圳市 龙华区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CG20240001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8项-检测能力-考察内容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实验室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市级(或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A级评定得20分”删除,将“具备以上全部9种功能,得80分;具备其中6至8种功能,得50分;具备4-5种功能,得20分;具备3种(或以下)不得分。最高得80分”调整为“具备以上全部 9 种功能,得100分;具备其中 6 至 8 种功能,得 80分;具备 4-5 种功能,得 40 分;具备 3 种(或以下)不得分。最高得 100 分”。
   (2)、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11项-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考察内容将“每提供一个由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更正为“每提供一个由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增加“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可重复得分”;
(3)、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第6项-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场所-考察内容改将“如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场所的,需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配置相应的设施,评分值与上面相同”修改为
“如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的,需承诺中标后,7 个工作日内配置相应的设施,评分值与上面相同”;
证明文件中将“第1点投标人提供配送场所现场照片和配送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租金发票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修改为“第 1 点投标人提供配送场所现场照片和配送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 2024年 1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1项-企业认证-考察内容:
1、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 GB/T 31950-2015或GB/T 31950-2023)调整为“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GB/T 31950-2023)”;
2、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 ISO 28000:2022)调整为“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GB/T 40753-2021或 ISO 28000)”;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 ISO 22000:2018)调整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 ISO 22000)”;
5、HACCP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为 GB/T 27341-2009)调整为“HACCP认证证书”;
7、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包括 GB/T 33129-2016 和 SB/T 10428-2007)调整为“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执行标准号包括 GB/T 33129-2016 )”。
  (5)、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9项-食品溯源系统-证明文件中增加表述“软著名称不一致,但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包括但不限于有企业管理、食品基本管理、食品批次管理、食品单品管理、食品流转记录管理、历史记录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相近的食品溯源管理系统软件可以得分”。
   (6)、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5月23日08:30调整为2024年5月24日08:30;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8:30-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