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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8 11:50:37 本文标签:县公安局 交通管理 兴隆县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进行租赁,租赁期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900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350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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