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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15:59:43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竞争性 喀左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5-22

项目概况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4-00028

项目名称: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2100

最高限价(元):952100

采购需求:查看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A标段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67600

最高限价(元):767600

采购需求: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B标段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122900

最高限价(元):1122900

采购需求:查看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C标段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805300

最高限价(元):805300

采购需求:查看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D标段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密封的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备份响应文件仅存档使用或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供应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而没有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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