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55
二、项目名称:编制《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规划》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 975,000.00元 | 97.0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10000 | 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范围面积266.2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省政府原公布的建设控制地带为准(川府函[2014]199号),并对涉及周边群众利益和沙坝断层保护范围进行调整。 | 遗址保护规划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三遗址·两馆·一中心”(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沙坝地震断层遗址、唐家山堰塞湖地震遗迹、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主馆、副馆和防灾减灾宣教中心)及其周边与抗震救灾主题紧密相关的各类文化资源与文物环境,进行保护规划设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 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编制,规划深度应达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内容与深度,最终确认以省文物局批复通过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俊(采购人代表)、李柯、谢随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川财采[2020]74号规定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1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0001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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