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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产前诊断实验室二氧化碳培养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21:58:19 本文标签:中心医院 青岛大学 产前诊断 二氧化碳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产前诊断实验室二氧化碳培养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26-1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SHT-7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产前诊断实验室二氧化碳培养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除满足以上1-4项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至 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26-116

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kangda8289861@163.com,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注:现场开标变更授权代理人的,需带盖章版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须同时登录网站(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选择无需审核模式进行注册账号。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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