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关于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0 05:36:59 本文标签:关于 水质 净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 SZDL2025001742

原项目名称: 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 5 年 11 月 17 日

二、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招标 文件

变更内容: 招标 文件 评标信息 - 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更正如下: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提供便携式或快速水质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不少于总磷、氨氮、COD、溶解氧)不少于1套的,得 2 0%分,本项最高得 2 0%分。

2.投标人自行负责或委托第三方污泥运输单位将污泥从项目 水质净化厂 运输至处置地点,运输车辆 需 是密闭罐式污泥运输车辆,密封性能良好,不得跑冒滴漏,每提供一辆得10% 分 ,最高得30%分。

3.投标人需提供 项目所在城 市内(含深汕合作区)合法的污泥处置点 , 且能满足项目污泥处置规模需求:有合法且接收量不少于 40 吨/日的本地污泥处置点 , 且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提供1个符合上述条件处置点的得30 % 分 , 提供2个符合上述条件处置点的得50 % 分。本项目最高得50 % 分。

以上 3 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第 1、2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第3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与项目所在城市内( 含深汕合作区 )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意向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