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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女子监狱 天津市女子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5-A-103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0 17:56:29 本文标签:女子监狱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ZJGP-2025-A-103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女子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得分
天津市华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龙洲道与外环线交口(北辰区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91120113MA05L8550Q13682196099115.8399.76

第2包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得分
安为佳(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小西关青年路85号天津青年创业园B座126A室91120106300443006213110079492115.831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
1天津市华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115.8399.76
2天津惠利商贸有限公司115.8397.69
3天津优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115.8396.02
4天津穗农食用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115.8395

第2包 :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
1安为佳(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5.83100
2天津市华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115.8398.33
3天津惠利商贸有限公司115.8397.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服务类天津市女子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一包)天津市女子监狱1.每日上午8:00前配送当日货物,遇特殊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随时准时配送(限30分钟内)。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配送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3.供应商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采购人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采购人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采购人任何情况。 4.供应商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第2包 :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服务类天津市女子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包)天津市女子监狱1.每日上午8:00前配送当日货物,遇特殊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随时准时配送(限30分钟内)。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配送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3.供应商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采购人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采购人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采购人任何情况。 4.供应商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高国训,付艳中
采购人代表:毕晓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253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第一包成交服务费:16266元,第二包成交服务费:162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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