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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18:29:05 本文标签:曲阳县 消防 救援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名称: 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业务用房租赁,租期为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55.518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满足全体消防救援人员日常执勤备战、训练、工作及生活需要,现租赁消防业务用房一栋,该建筑需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适中位置,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建筑面积应满足城市一级消防站建筑面积2700㎡~4000㎡要求,楼内设有水、电、暖设施,建设有6~8个消防车车库(车库面积450㎡~720㎡)且有供暖设施,以保障冬季消防车内消防用水不结冰;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通信室30㎡、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室、被装营具库、清洗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业务附属用房(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火焰蓝影院50㎡~100㎡、科普教育基地不小于100㎡、荣誉室、体能活动室、干部备勤室、灭火救援宿舍6-7个150㎡~240㎡、财务室)和辅助用房(餐厅、厨房共计90㎡~240㎡、家属接待室、客房、浴室80㎡~110㎡、医务室、心理辅导室、晾衣场30㎡、贮藏室、盥洗室、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油料库)等库室场。经调查走访,在曲阳县城区范围内,仅有李玲单独所有的位于曲阳县恒州镇南环路17号的建筑符合消防业务用房各库室场建筑面积和相关建设要求,该建筑已投入资金改造并正常使用多年,租赁该建筑能够减少新租赁房屋的装修建设成本和搬迁费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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