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2]FJYS[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9号联通大厦 | 1,782,000.00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一期)):
服务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一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78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徐泽清 |
| 评审专家: | 陈智芬 、 甘泽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年的中标金额*费率*年限(3年)(即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25%;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发生以下两种需要退还代理服务费的情形:①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未能续签合同的;②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合同只续签一年的,则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退款申请应经采购人确认。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d.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高新支行;账号:3515011090780000195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一期):6.37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