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5-211400-0134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疗垃圾清运与处理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疗垃圾清运与处理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村
中标(成交)金额:1,250,000(元)
评审报价:1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疗垃圾清运与处理工作项目(C04020000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我院所在区域内医疗垃圾的运输和处理,医疗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服务要求:医院实行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结算费用挂钩:实得费用=合同费用×考核分数%,年度平均分数低于85分,不再续约。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标准:确保医疗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做到安全、及时、高效清运与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医疗垃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艳、刘玉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3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