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0-HATY-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第二章 17.方案部分
17.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17.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
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
17.3供应商应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
更正为:17.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是否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不采用 ?采用
更正事项二:第三章 评标标准
方案部分:
注:本项目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需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要求编制方案,未按要求编制的本项不得分/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删除该项
更正事项三: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9点。
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9点。
更正日期:2025-03-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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