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4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成立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成立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2.7158(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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