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102-GXKL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运行保障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767382(元) | 广西发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1号楼2层: 经营场所:(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广电大院2号楼(二)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临街铺面1间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宁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运行保障服务采购 | 南宁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运行保障服务 | 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参数和商务条款一致 | 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参数和商务条款一致 | 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参数和商务条款一致 | 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参数和商务条款一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少仑,史冬游(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赵幸幸,黄荣高,汪兴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条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39.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65.60分。
(2)本公告附件:
1.采购文件(已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公告,详见招标公告的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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