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莲都区食品抽检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08:03:58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莲都区 

一、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5016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莲都区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结算比例报价:30(%)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号
2结算比例报价:20(%)牵头供应商: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诸暨市暨阳街道浣纱北路48号
3结算比例报价:20(%)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30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42025年度食品快检(莲都区辖区)标项4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5年度食品抽检(岩泉所、万象所辖区)2025年度食品抽检(岩泉所、万象所辖区)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
22025年度食品抽检(紫金所、白云所辖区)2025年度食品抽检(紫金所、白云所辖区)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
32025年度食品抽检[联城(雅溪)所、碧湖(大港头)所和老竹所辖区]2025年度食品抽检[联城(雅溪)所、碧湖(大港头)所和老竹所辖区]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登,陈美红,唐旭伟(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82.080.081.581.179.3390.5
1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80.581.580.580.839.3390.16
1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82.582.080.081.58.089.5
1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78.580.579.079.339.3388.66
1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082.081.082.05.687.6
1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5.576.576.576.1710.086.17
1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9.569.067.568.679.3378.0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80.581.580.580.8310.090.83
2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082.081.082.06.6788.67
2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82.582.080.081.56.6788.17
2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78.580.579.079.338.087.33
2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5.576.576.576.178.084.17
2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9.569.067.568.678.076.67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082.081.082.010.092.0
3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82.582.080.081.510.091.5
3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78.580.579.079.338.087.33
3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5.576.576.576.1710.086.17
3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9.569.067.568.678.076.67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各标项成交人分别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分标项计取,标项一: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标项二: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标项三:人民币肆仟零伍拾元整,标项四:人民币贰仟元整,各标项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7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