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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22:19:13 本文标签:沈阳 阳工 工业 

公告信息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0-17

项目概况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5197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品目1:真空热处理炉 1套 国产

1.系统整体技术要求

★1.1实现对金属材料的热处理,以及具有气淬功能;

★1.2均温区尺寸:600mm(长)×400mm(宽)×400mm(高),误差为±20mm;

▲1.3承重量:≥200Kg(含工装及料盘);

★1.4最高温度:≥1350℃(空炉);

▲1.5常用工作温度:600℃-1200℃;

▲1.6升温时间:≤80min(空炉、工作真空度下室温到1200℃);

★1.7温度均匀性:±5℃(空炉,5点测温,测量温度点600、750、900℃)

★1.8控温精度:≤±1℃(0.1级);

▲1.9控温区数量:1区,独立控温;

★1.10极限真空度:≤8.0×10-4Pa(空炉、冷态、高温干燥烘烤后);

★1.11工作真空度:≤5.0×10-3Pa(空炉、工作温度内);

★1.12压升率:≤0.26Pa/h(空炉、冷态、高温干燥烘烤后);

▲1.13抽空速率:由大气抽至工作真空≤40min(空炉,扩散泵预热时间除外);

▲1.14充气压力:最大充气压力6bar(绝对压力);

★1.15冷却速度:≥10℃/min;

1.16冷却方式:风冷+自然冷却;

1.17电控系统操控方式:自动和手动;

★1.18设备配有闭式冷却塔;

2.其他技术要求

▲2.1真空炉体为双层水冷壁结构,炉体内壁、外壁采用优质容器制造;炉体上设计有安全阀;炉体上设计抽真空、电极、热电偶、充气、测温、测真空、测压力及其他辅助等接口。

2.2温控表:仪表精度等级0.1级。

▲2.3扩散泵抽速不小于12000L/S,扩散泵配置独立冷阱。

▲2.4电气控制系统:电控系统实现设备供电、控制、记录、监视、报警保护等功能。

▲2.5设备配有用于装卸料的手动液压叉车一台,最大承重500Kg。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 180 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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