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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水法宣传制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06:30:21 本文标签:淮安市 水利局 洪泽 水法 

项目概况

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水法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20-2栋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A-2025001-HZ

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水法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水法宣传制品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20-2栋203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东侧)一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东侧)一楼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正常;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四):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内(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获取,并支付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魏成芳13776724890,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其磋商。

4、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标书密封,现场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东侧)一楼不见面开标室。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根据江苏财政厅发布的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无。

8、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9、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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