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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六医院血清药物浓度检测用试剂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16:12:09 本文标签:长春市 试剂盒 竞争性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六医院血清药物浓度检测用试剂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09: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2025-10-0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血清药物浓度检测用试剂盒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属性:货物

5.项目分包数量:1 个包

6.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制单价

1

血清药物浓度检测用试剂盒(适配设备型号:LC-HTQ2020)

1

满足长春市第六医院血清药物浓度检测用试剂盒采购项目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

400000.00

39元/人份

7.交货地点:长春市第六医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
3.2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无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出具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政府官方的声明)。
3.3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2273479088@qq.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申请人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六、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楼4 楼第二开标室。

3. 采购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采购文件电子版2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4. 采购文件必须在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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