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20:46:03 本文标签:临夏县 垃圾场 生活 

项目概况

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21320250426

项目名称: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1(项)详见采购文件9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