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广告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告商服务
一包:双鸭山西站(出站口)广告牌2块;
二包:新兴广场(原电业局楼顶)广告牌3块;
三包:双鸭山环路(黑煤职院)广告牌1块;
四包:双鸭山日报金融专刊;
五包:双鸭山电视台宣传;
六包:双鸭山市人民广场广告牌1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即"(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宣传推广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各类业务,扩大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在当地同业影响力,推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因此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多年来通过各种形式广告推广相关业务,并宣传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形象,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应对上一年度发布广告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经论证小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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