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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岑溪市梨木镇灾后道路水利设施等修复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11:22:54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岑溪市 广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5-C2-810053-GXG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岑溪市梨木镇灾后道路水利设施等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响应报价表注:
1、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
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
1、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
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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