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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马尔康镇西索村生态文化旅游民宿发展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15:15:55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马尔康 镇西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5000091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镇西索村生态文化旅游民宿发展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四川景福田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中河街道观东一街666号3栋1单元5楼22号769,856.00元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景福田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99000000C99000000 其他服务马尔康镇西索村生态文化旅游民宿发展项目(二次)1、采购项目文化打造布展实施区域: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西索村沿路围墙总长度2100米,高1.2米 2、文化打造实施内容:文化打造实施范围围墙总长2100m,要求策划设计将文化打造区域划分为不少于5个主题段落进行打造,每个主题段落展示区域不少于10m。实施内容包含:打造片石围墙、定制设计文化内容造型、艺1、在中标后结合采购人提出的效果展示要求,进一步深化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2、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考虑环境影响,满足安全性、稳固性要求,防腐防锈处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并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180日历天1、在中标后结合采购人提出的效果展示要求,进一步深化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2、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考虑环境影响,满足安全性、稳固性要求,防腐防锈处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并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颖、马春燕、杨泳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代理服务费,若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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