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饮水安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72025BCS00024
项目名称: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饮水安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7900
最高限价(元):867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饮水安全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8679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具体内容为:(1)安窝饮水工程:铺设引水管道910.4m,其中De63PE管(1.6Mpa)30m,De50PE管(1.6Mpa)61.1m,De20PE(1.6MPa)819.3m;水表井(600*600*650mm)1座,水表井(2750*2000*1400mm)1座,智能水表23套。
(2)东沟饮水工程:铺设引水管道2109.5m,其中De63PE管(1.6Mpa)1057m,De50PE管(1.6Mpa)269.5m,De20PE(1.6MPa)783m;水表井(600*600*880mm)6座,水表井(600*900*880mm)2座,圆形排气阀井(Ф1200)1座,圆形水表井(Ф1500)1座,智能水表30套,泵房(3*3*3m)1座。
(3)道路硬化:现浇C25混凝土道路硬化4023.5㎡,厚 16cm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600元),由中标人领取通知书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86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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