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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06:22:35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副食品 类食材 福州 

一、项目编号:XFZB-2025-FZ95(招标文件编号:XFZB-2025-FZ95)

二、项目名称: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李厝山90号5座2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采购包1

折扣率(%):9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食堂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1.调味品类、干制品类:(1) 所有的调味品类、干制品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2) 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3)干制品类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一考核合同的办法。交付时间:上午7:30前,中标人每日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集中配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或零星需求,中标人应当积极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起2小时内按配送要求送达。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彬、黄子玲、王旭、贾琳、林柏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1)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8%……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中标人: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折扣系数:0.92,评标得分:85.11。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结算方式:最终食材结算=食材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应的食材数量。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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