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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批签发及行刑衔接药品检验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7 06:24:28 本文标签:疫苗 签发 行刑 

疫苗批签发及行刑衔接药品检验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疫苗批签发及行刑衔接药品检验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疫苗批签发检验(1.乙肝疫苗批签发检验,2.流感疫苗批签发检验);二、行刑衔接药品检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37,1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按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 )“第三条9.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省药监局的疫苗批签发检验和行刑衔接药品检验服务属政策法规规定的可以指定服务机构的情况。2025年9月,省药监局组织5名相关行业专家,对药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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