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镇土楼社区丁楼、刘庄、土楼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G25074-SHDL
二、项目名称:烈山镇土楼社区丁楼、刘庄、土楼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标地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卧牛路9号南湖雅苑1号楼商铺101室
成交金额 :2535000.00元
评审报价:253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烈山镇土楼社区丁楼、刘庄、土楼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烈山镇土楼社区丁楼、刘庄、土楼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1、新建公共厕所两座,原围墙拆除新建围墙,新建健身广场约1268m2混凝土地面并新增排水沟及护坡;2、新建道路路面宽度约3米-4米,面积约8550m2,沟塘清淤,沟塘两侧边坡整形,并喷播植草,新建排水明沟及暗沟,原管道清淤等施工内容。 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侯豆豆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104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广月(组长)、孙淑红、赵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收取 26500.00 元,工程造价咨询费 参照皖价服[2007] 86号文收取19500.00元 ; 共计4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供应商 认为 上述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线上及 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 .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烈山区宁山路与沱河东路交叉口 ; 0561-7061005
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濉溪县御溪美景小区22栋604室 ; 0561- 7979118
(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 线上及 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 线上提出投诉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 线上及 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 被质疑人名称;
( 4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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