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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2025年及2026年食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12:27:57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常州市 钟楼区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4-SYZB-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5年及2026年食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320583554678518J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2号房研发楼93.25(均分制)680元/批次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91320192MA1MW6HR97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1栋第14、15、17层90.63(均分制)820元/批次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330108088898184D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3幢3层91(均分制)800元/批次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91320411302012488Y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黑牡丹科技园29幢90.52(均分制)850元/批次

采购包5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91330103396312288Q杭州市拱墅区华中南路668号2幢501室89.69(均分制)765元/批次

采购包6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91320684MA26LYFE34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华东路328号89(均分制)800元/批次

采购包7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330106557940892H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莫干山路1418-29号1号楼2层厂房201室(上城科技工业基地)88.63(均分制)820元/批次

采购包8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913401000570043014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87.81(均分制)810元/批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5年及2026年食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含小作坊)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开展抽检,年度抽检约3960批次。

服务要求:

1.检测要求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抽样检验任务后两日内,编制《检测细则》,内容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判定原则等。

(1)检验项目应依据检验任务、食品标准(国家标准)、标签明示值确定。

(2)抽样方法、检验标准、判定原则应依据食品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食品抽样要求编制,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如涉及标签的单项判定,应按国家相关标签标识标准要求判定。

(4)检验结论应采用以下用语: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标准要求”;样品检验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时间要求

按照计划安排,所有取样工作均在当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检测报告均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出具并上传相关平台系统。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取样延迟的,不追究中标人责任;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取样和报告延迟的,中标人应当按每批次500元/天支付采购人赔偿金。取样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论,并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3.取样要求

(1)采购人根据情况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现场取样,确定被检单位,中标人应当派两名及以上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取样,并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和规范进行取样。具体取样食品品种由采购人执法人员根据抽检计划决定,抽样过程填制《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单》。

(2)中标人取样时,应同时提取能够满足复检需要的足够的备样。样本、备样应当购买,购样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取样后,在采购人监督下按要求封存样本及备样,由中标人工作人员一同带回并妥善保管。

(3)采集的用于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验的样品必须在采样后4小时以内开始检测,生鲜样品采集在采样当日开始检测。

(4)对于采购人要求的紧急抽样,投标人应在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接采购人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能到达现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样品保存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针对食品抽样过程中对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样品管理,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速冻及冷藏运输条件。

5.出具检测报告

(1)检验报告出来后,投标人应将不合格报告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采购人,合格报告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月实施抽检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文字版)等相关材料,投标人于收集完全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提交采购人。

(2)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报告由中标人自己留存,如采购人另有要求,两份交给采购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印制检验报告,一份自己留存,六份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采购人。

6.操作办法

本次检测任务分别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采购人将组织中标人承担相应环节的抽检任务,具体操作要求以采购人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为准。

7.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专职抽样人员。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承路、史惠春、刘巧云、戴竹青、吴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01包代理费:15160元。

02包代理费:15265元。

03包代理费:14400元。

04包代理费:13004元。

05包代理费:11475元。

06包代理费:9600元。

07包代理费:8610元。

08包代理费:53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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