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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13:24:12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颗粒物 太原 

项目概况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707

项目名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0795600

最高限价(元):5378900,5138900,5138900,51389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537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太原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513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治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采购包3
数量:
预算金额(元):513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阳泉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采购包4
数量:
预算金额(元):513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晋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通过后一年运维服务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4】
承担我省颗粒物组分站点质控检查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劲松路中泰广场A座12层1519室会议室二(携带C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多个包,但只能中其中1个包(本项目兼投但不兼中)。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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