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数据局
项目名称:云南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普洱专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基于云南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搭建普洱市公共数据服务专区,建设普洱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提供数据基础设施服务;具体包括:普洱专区云资源服务、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备份服务,数据库服务,中间件服务,容器服务,操作系统服务,租户安全服务,密码安全服务、专区等保和密评、专区定制化改造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2023年12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第十八条提出的:省和州、市公共机构按照“按需提供、安全可控”的原则,可采取数据回流、数据专区等方式,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向下级公共机构提供数据。云南省大数据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单位,在云南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上搭建普洱专区,建设普洱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提供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普洱专区服务的内容按照以上管理办法只能由云南省大数据有限公司提供,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有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云南省大数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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