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项目名称: 西康路770号3、4楼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西康路770号3、4楼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系为分局刑侦支队刑科所租赁日常办公用房,用于办公用途,办公面积约1967平米,地址为西康路770号的三楼、四楼,该房屋产权归上海新光内衣染织厂有限公司,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西康路770号3、4楼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系为分局刑侦支队刑科所租赁日常办公用房,用于办公用途,办公面积约1967平米,地址为西康路770号的三楼、四楼,该房屋产权归上海新光内衣染织厂有限公司,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西康路770号3、4楼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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