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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8 15:01:37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长春市 高标准 

项目概况

长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1-01550-1-JM-2025-11-01550

项目名称:长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60503

最高限价(元):1162803,6977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长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服务(一标段:2019-2024年已完工项目“回头看”监督检查)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6280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对2019-2024年已完工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2、对市级及以上各类监督检查、审计、验收反馈问题进行100%实地复查;3、对市级未验收标段按工程类型随机抽取10%进行现场检查;4、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闭环,提交高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长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服务(二标段:2025年及以后在建和新建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
数量:
预算金额(元):6977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对2025年及以后在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月度循环监督检查;2、实行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确保“建管同步”;3、配合省级及以上不定期监督检查;4、定期提交进度通报、风险预警和专项检查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5年12月至2027年6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办库〔2019〕75号)。
(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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