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联系人:王琪
3.联系方式:15663811998
4.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转盘道10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301832025000015
3.征集项目简介:主要包括存车和道路施救两个方面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 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 社会救助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尚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存车施救服务采购项目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在尚志市范围内须具备5000平米以上的存车场地(自有场地须提供自有土地权属证书或租赁场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书及租赁合同) |
| 2 | 施救服务能力 | 须提供本项目所需施救车辆证明(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材料或车辆租赁协议)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 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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