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1
二、项目名称:采购法律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 | 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3号 | 1,400,000.00元 | 94.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正玺(采购人代表)、柴庆梅、汪建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利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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